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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座爱书的城市,为公共图书馆立了一部法

时间:2024-11-30 18:48 来源:东方网 阅读量:6484   

上海无疑是一座爱书的城市。过去20年间的几乎每一个夏天,五湖四海的爱书人都会云集上海书展,进行一场“精神赶集”。

现在,上海又为公共图书馆立了一部法。《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表决通过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“制定本市公共图书馆地方性法规,可以健全本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保障体系,引领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、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作出贡献。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、法工委主任阎锐说。

促进优质图书资源直达基层

市文化和旅游局介绍,目前本市已有上海图书馆和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2个市级公共图书馆,区级总馆18个,街道级公共图书馆218个,村居委图书室2008个、农家书屋(村委图书室)1291个。

《条例》明确,市、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级公共图书馆;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设立乡镇公共图书馆,并可以利用居(村)综合文化活动室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居(村)图书室,完善本市从市、区、街镇到村居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体系,促进优质资源直达基层。

《条例》规定以上海图书馆为中心馆,在全市地方文献收藏和图书馆协调与协作等方面发挥中心统筹作用,并具体承担本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、指导本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运行等工作。同时建立以区公共图书馆为区域总馆,乡镇公共图书馆、居(村)图书室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,并强化总馆对分馆、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、服务培训、资源调配职责,推动形成覆盖城乡、便捷高效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。

《条例》还结合本市地方特色和实际需要,提出完善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机制,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乡镇公共图书馆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行和管理,提高专业化、科学化管理水平。

鼓励提供全时段借阅服务

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平等性、开放性、共享性,《条例》明确,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,并应当有固定的开放时间,鼓励提供延时服务、错时服务;鼓励公共图书馆通过提供流动服务、配备自助服务设施等方式,提供高覆盖、全时段借阅服务。

据悉,自2000年在全市推广一卡通服务,截至2024年10月31日,上海市中心图书馆“一卡通”持证读者数达569.65万。上海市中心图书馆“一卡通”服务体系的成员馆已达275家、覆盖基层服务网点454个。2024年1-10月,全市“一卡通”文献外借2748.79万册次,同比增长13.09%,“一卡通”文献外借人次489.62万人次,同比增长18.74%。

此外,《条例》还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借阅服务和阅读指导,通过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、提供人工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、残疾人提供便利化服务。明确公共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化服务能力建设,向读者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、查询、借阅和智能推介等服务;鼓励公共图书馆建立数字阅读服务平台,加强对古籍等文献信息的数字化转化和应用服务。

免费提供阅读推广服务

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,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》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阅读指导、优秀读物推荐、读书交流、讲座展览、演讲诵读、图书互换共享等方式,免费向社会提供阅读推广服务。

“我们正在持续打造大阅读生态环境,助推全社会形成爱读书、读好书、善读书的浓厚氛围。”市文旅局副局长向义海说,自2019年起,上海图书馆每年举办阅读季活动,以年度为单位,推出主题策划、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,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6届,“以2023年为例,上海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超365.93万人次,举办各种阅读推广活动2110场,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的阅读推广活动超过1万场,包括线下活动和线上活动。”

《条例》实施后,市文旅局将持续丰富公共图书馆全民阅读服务供给,增强公共图书馆开展社会教育的功能,不断创新阅读推广服务形式,提升公共阅读空间管理与服务效能,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推动、引导、服务全民阅读的作用,构建现代化公共阅读服务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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